3月6日上午,灵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乔某某假借代购口罩实施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该案审判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这是晋中市审理的首例涉疫情防控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被告人乔某某谎称自己可以联系厂家代购口罩,通过发送口罩图片、编造口罩单价等方式,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赵某某购买口罩价款元,后用于网络*博,挥霍一空。案发后,被告人乔某某退赔被害人部分款项。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代购口罩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考虑到被告人乔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乔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责令退赔被害人76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涉疫情的各类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例2月3日上午,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到河东看守所以视频庭审方式审理并宣判了本市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3月5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案件。被告人*某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合计元,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0年,并处罚金0万元,责令其将元按损失比例退赔给各被害人。
2月8日上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审判系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实施诈骗的案件。法庭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廖韦松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月7日,宁波鄞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这是浙江首例宣判的利用疫情诈骗案,被告人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3日,2岁的应某冒用“鄞州二院女护士”的身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