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岗位:速录员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开始之日);
(四)温州市户籍或在温州市区有固定住所;
(五)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涉嫌违法违纪的;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入执行失信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应聘人员于年4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温州市中院人民法院办公区室报名。
单位